你单位报送的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悉。依据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772.36万元,本年收入3,614.54万元,本年支出3,47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16.91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200.92万元,本年收入2,968.79万元,本年支出2,824.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45.46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纳入本批复范围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仍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六、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